无证不欢

时间:2017-04-11 14:39:51 作者: 点击:

在如今人才济济的社会中,

想要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就一定要有一技之长。

不仅如此,

还要多方涉猎,

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

因此,

考证也成了时下的一股“潮流”。

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

考取各个项目裁判证的一些要求,

对裁判工作感兴趣

或有从事此类工作意向的小伙伴

不要错过哟~

考裁判证的日子快要来咯~

你们准备好了吗?

篮球裁判员

  具备申请篮球各等级裁判员,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的程序是:在现有级别基础上申请上一级别,没有等级称号的裁判员,必须由最低级别三级开始,逐步向高一级别申请。个人申请后,由基层单位,根据本人申请,考核其裁判实际情况。向有关批准部门进行推荐,申报国家级裁判员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篮球处及篮球运动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一级裁判员必须参加省、市场信息、自治区体委及篮球协会组织的考试。 


  批准授予篮球等级裁判员的权限是:国家级裁判员,由国家体委批准授予,一级裁判员由省、市、自治区体委批准授予,二级和三级裁判员由地、县级体委批准授予。 


  国家体委直属体育学院,行业体育协会,可批准本单位,本系统一级以下篮球裁判员,省、市所属体育学院,可批准本单位、三级裁判员,上述两地批准的裁判员,应报当地体委备案。

足球裁判证

方法:具备申请足球各等级裁判员,须向地方足协进行推荐。

时间:培训时间由足协待定。

要求:第四章审批与晋级考试 


(一)申报二级裁判员必须是已获得三级裁判员称号一年以上并符合二级裁判员规定报考条件者,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附三级裁判员证书一并送报区体委,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申报裁判员第一次考试末被录取者,第二次报考时仍须按规定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并重新参加各项考试。 


第十二条关于二、三级裁判员的申报条件 

(一)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作风正派、遵守“裁判员守则”、热爱竞赛裁判工作。 
(二)二级裁判员应该熟悉规则和裁判法,并能比较准确地运用,有一定裁判工作经验,在区(县)级竞赛中能胜任正、副裁判长职务。三级裁判员应懂得该项规则和裁判法,并能基本上正确运用或经过区县体委举办的裁判员训练班学习,能担任区县以上竞赛裁判工作。 
(三)年龄规定:体力项目,不超过40岁,非体力项目年龄不限,但重点培养审批30岁以下青年裁判员,以向更高级别创造条件。德才兼备可优先审批。 
(四)文化程度:二级裁判员须具备高中(中专)以上相当于高中(中专)文化水平。三级裁判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第十三条培训和考试 

(一)各项目的二、三级裁判员培训、考试,由区体委委托单项裁委会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裁委会3—5人和区体委主管部门l—2人组成,负责全部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须将书面材料报区体委备案。 
凡符合申报条件,经理论、实践、身体素质(根据项目需要)三项考试均合格(百分制80分以上)由考委会综合评定,择优推荐,报区体委审批。 
(二)裁判员晋级考试前,须举办培训班,各单项裁委会可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但申报二、三级考试的培训班,必须经区体委批准,由主管业务部门审定考试计划、试题和答案,否则申报等级无效。 
(三)裁判员等级考试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力求考出水平,杜绝不正之风,若发现考生作弊、弄虚作假或工作人员收礼、受贿、以权谋私等不正当行为立即取消考生资格,工作人员按规定,据情给以处分。 
(四)考试内容: 
晋升二级: 

(1)理论考试: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2)实践考试:结合原级比赛,安排临场工作,考核执行裁判的全面能力。 
(3)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和标准由考委会制定。

三级: 

1、理论考试: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2、实践考试:结合原级或基层比赛,考核临场能力。 
3、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和标准由考委会制定。

排球裁判员

批准授予技术等级称号的权限是:国家级裁判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体委)批准授予;一级裁判员由省、市、自治区体委批准授予;二级裁判员、三级裁判员由地(市)县体委批准授予。必要时,各级体委有权审批应由下级体委审批的各级裁判员。


具备申请技术等级条件的裁判员,应由本人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和当地该项运动协会裁判委员会(小组)签署意见,报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体委审批。

游泳裁判员

报考条件

(一)各省(区、市)体育局推荐的、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一级游泳裁判员。

(二)认真遵守《裁判员守则》的各项规定。

(三)年龄在50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四)熟悉本项目竞赛规则、裁判法,并能熟练准确运用者。

(五)一级裁判员符合以下条件

1、至少有两年以上一级裁判员经历(经历计算以授予一级裁判员证书年度开始)。

2、自授予一级游泳裁判员证书之日起,至少参加省级以下游泳比赛裁判工作6次或参加全国性游泳比赛裁判工作3次。

3、两年内至少参加一次由总局游泳中心主办的赛事(指派或自费)或裁委会委员讲课的培训班。

4、必须担任过省级游泳比赛的副总裁判以上职务或总局游泳中心主办的游泳比赛副裁判长以上职务。

5、在裁判工作中无重大失误。

6、无担任游泳比赛总裁判签字的裁判工作经历无效。临场裁判工作实践考试职务不作为该裁判的工作经历。

 

考试内容

(一)理论考试

1、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03游泳竞赛规则。(最新规则)

2、有关我国和世界的游泳常识。

3、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有关竞赛规定和裁判员守则。

 

(二)英语考试

1、范围:由中国游泳运动协会裁判委员会颁布的国家级游泳裁判英语考试复习提纲。

2、要求

1)36岁以上者应具备掌握英语术语阅读和书写,以及翻译简单的日常生活用语的能力。

2)35岁以下者应掌握游泳规则中英语术语词汇,翻译日常生活用语,并能进行简单的英语会话,如英语口语水平较高,且又参加过游泳裁判工作者,可破格(资历方面)推荐参加裁判考试。

 

(三)实践考试

临场裁判工作的实践考试。

 

(四)各项考试成绩比例

1、36岁以上者的理论考试成绩占60%,实践考试成绩占30%,英语考试成绩占10%。

2、35岁以下者理论考试成绩占55%,实践考试成绩占30%,英语考试成绩占15%。

你可以联系当地游泳协会询问详细情况!

乒乓球裁判员

 具备申请乒乓球各等级裁判员,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的程序是:在现有级别基础上申请上一级别,没有等级称号的裁判员,必须由最低级别三级开始,逐步向高一级别申请。

 个人申请后,由基层单位,根据本人申请,考核其裁判实际情况。向有关批准部门进行推荐,申报国家级裁判员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及乒乓球运动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一级裁判员必须参加省、市场信息、自治区体委及乒乓球协会组织的考试。

 批准授予乒乓球等级裁判员的权限是:国家级裁判员,由国家体委批准授予,一级裁判员由省、市、自治区体委批准授予,二级和三级裁判员由地、县级体委批准授予。

 你可以向当地体委问一下详细要求!

田径裁判员

当地体育机构(体育局或体校)组织考试,通过颁发裁判资格证,累计执法比赛经验升级,三级是资格证,然后二级一级国家级国际级

 

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由中国田协进行注册管理,实行年度注册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政宣传部,行业体协,相关体育院校须于每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五日之间,将所属的国家级以上裁判员名单统一向中国田协办理注册。每人交纳注册费20元(制证需交工本费30元)。

一级裁判员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或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注册,并报中国田协备案。

二、三级裁判员由各地市,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进行注册,并报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裁判员有下列情节者,暂停注册一次:

(一)受到赛区或审批单位处罚;

(二)考核不合格;

(三)两年内未担任裁判工作和未参加裁判学习。

教师资格认定

一、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考试课程及时间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
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
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
幼儿教师开考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及卫生学。每年开考一次。
以认定该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该校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请条件
凡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均可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有效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学历:具体要求是: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人工技术等级。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高中毕业。
取得硕士以及以上学位(无研究生毕业学历)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取得高等学校“小教”、“幼教”专业本科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取得高等学校“小教”、“幼教”专业专科(含“三沟通”、“五年制”专科)毕业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作为合格学历。
经国家有关认定国外学位(学历)的机构认可的,在国外取得的相应学历,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三、申请资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

等你来报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