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运动会羽毛球项目预赛规程
2014-04-27 15:47  

一、主办单位

中南大学体育教研部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4年5月24、25日

地点:中南大学南校区乒羽馆(七食堂对面)

三、参赛项目

混合团体赛(包括男双,女双,混双,女单,男单五个项目)

四、参加方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正式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在读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成教生。其他自考生、各种培训生等一律不得参加。运动员学籍在哪个学院即代表该学院参加比赛(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招生除外,国防生单独组队)。参赛运动员必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并在2014年度经二级或以上医院体检,有医生签名、医院盖章,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报名运动项目。

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国防生单独组队),每个二级学院只可报一支队伍。每队限报12人(其中包括: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10人,领队和教练不能参赛),报名后不能更改。

3、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项比赛,不允许兼项。

4、各队于5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发至羽协邮箱csuymqxh@sina.com (报名表见附件2)。

五、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

1.1、以下规则中未明确的条款,参照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进行补充执行(详情见附件3);

1.2、每场比赛开赛前15分钟由各领队按赛程规定,到总台领取并填写比赛出场名单表,出场名单必须为8人(4男4女),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1.3、比赛用球拍和其他比赛用品由队员自备,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1.4、每场比赛均采用五盘三胜制,先胜三盘者获得当场比赛胜利(小组循环赛无论胜负都需将五盘比赛打完);

1.5、每场比赛的竞赛顺序及说明:

第一盘:男双

第二盘:女单

第三盘:男单

第四盘:女双

第五盘:混双

(若没有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比赛顺序,若一方需要更换比赛顺序,需与对手和裁判达成共识);

1.6、每局比赛都采用11分每球得分制,三盘两胜制,任何一方要获胜必须超出对方2分,15分封顶;

1.7、在小组循环赛中,一场比赛获胜积1分,输了积0分。如遇队伍积分相同时,依次以在小组中净胜盘数、局数、分数计算。

2、赛制

进行抽签分组,分为A、B、C、D、E、F六个小组,每组4-5支队伍(视报名情况而定)。并将上届校运会前六名作为种子分在不同小组。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决出各组前2名晋级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单淘汰赛制,A1-C2、B1-D2、C1-E2、D1-F2、E1-A2、F1-B2,获胜方直接晋级八强。第三阶段,余下六支队伍抽签分成两组,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分别决出小组第一名晋级八强。

3、弃权与罢赛

3.1、所有参赛队伍应执行赛事规程及组委会其他补充规定的相关条例,服从裁判判决。凡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判罚违例、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3.2、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在5分钟内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如多名运动员迟到,导致本场比赛无法进行的,则判该队本场弃权。

3.3、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按组委会安排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1、录取团体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得分计入中南大学第十五届运动会代表团总分。

七、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2、比赛中队伍及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3、为了保证比赛良好氛围,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于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伍及运动员,组委会有权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成绩的处罚;

八、其他

1、参赛队伍需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达场地并签到;

2、所有运动员在比赛期间都必须注意安全,一旦出现人身伤害事故,由运动员自行负担所有责任;

3、未尽事宜,由大会竞赛处按竞赛规则执行。

附件【附件一 预赛种子队名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三 羽毛球竞赛规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 报名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