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研部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时间:2013-06-06 00:40:13 作者: 点击:

为保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特制定中南大学体育教研部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教学事故分一级、二级、三级。凡发生教学事故者,按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一、事故认定:教学事故的认定必须由各教研室根据学生、老师、教学督导、学校教学巡查小组专家的反映,按照调查、核实的程序作出书面认定。

一级教学事故认定:

1、旷课;

2、由于教师失职发生严重的教学伤害事故;

3、无故逾期不交学生成绩。

二级教学事故认定:

1、无教案上课;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

3、未经教研室批准擅自调课、停课;

4、上课迟到;

5、中途擅自离开课堂;

6、无故提前下课。

三级教学事故认定:

1、教师在上课过程中接、打手机,中断上课影响正常教学;

2、教师上实践课不穿运动服装、运动鞋;

3、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影响正常教学。

二、教学事故处理:教学事故的处理必须由各教研室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处理意见并报体育教研部批准。

1、发生任何教学事故的教职工,一年内不予参加各类评奖和职称晋升,次年岗位津贴评定自动落入低档;

2、一级教学事故:

发生1次给予教研部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参加各类评奖和职称晋升,次年岗位津贴评定自动落入低档;

发生2次给予教研部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参加各类评奖和职称晋升,次年岗位津贴评定自动落入低档,另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停岗整顿;

发生3次调离岗位。

3、二级教学事故:

发生1次在教研部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参加各类评奖和职称晋升,次年岗位津贴评定降一档;

发生2次即视为一级教学事故1次;

发生3次及3次以上者给予教研部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参加各类评奖和职称晋升,次年岗位津贴评定自动落入低档,另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停岗整顿,直至调离岗位。

4、三级教学事故:

发生1次口头批评;

发生2次即视为二级教学事故1次;

发生3次给予教研部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参加各类评奖和职称晋升,次年岗位津贴评定自动落入低档。

发生4次及以上者,给予教研部通报批评,一年内不予参加各类评奖和职称晋升,次年岗位津贴评定自动落入低档,给予警告处分,直至停岗整顿、调离岗位。

三、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南大学体育教研部。

 

         中南大学体育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