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运动队教练员竞聘上岗规定

时间:2018-07-21 00:13:39 作者: 点击:

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体育竞技水平,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作法,把竞争机制引入训练工作,以便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体育教研部根据我校情况,将确定哪些项目为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及常设队。

第三条  体育教研部将根据学校对体育教师的定编和岗位津贴支付等情况,并结合运动队队员情况、规模大小、比赛任务轻重等事项,确定各项目教练员的岗位设置数额。

第四条  竞聘我校某一项目的教练员岗位,校内从事该项目的人员均可参加。

第五条  教练员竞争上岗原则上二年进行一次,教练员采用聘任制。

第六条  个别项目如无竞争者,或者有竞争者但在“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评审时未获得通过,或者经“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对我部某一项目的体育教师评估后认为无合适者时,体育教研部将采用安排教练员的方法对教练员指定安排或外聘。

第八条  竞聘者在竞聘时要写出书面材料,其内容要包括个人的业务情况、担任教练员工作后的措施、目标等。受聘者的书面材料要保存入档。


体育教研部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