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中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水平,确保全体高水平运动员入校之后参加正常训练与竞赛,对新入校运动员签署责任协议书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 中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前必须与体育教研部(射击高水平运动员与人民武装部)签订进校协议,即签署《中南大学新入校运动员责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对入校后的训练与竞赛做出承诺,并严格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和建设实际,从2017年9月起,所有运动员将按新版的《协议书》签署并实施。
第三条 对于拒不签署《协议书》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教研部、人民武装部有权对其进行劝退,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第四条 对于擅自违反《协议书》规定、不参与正常训练和比赛任务的高水平运动员,如果经教练员和高水平办劝诫谈话依然不改者,比照《中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受到处分的运动员,取消其加分、奖励及推免保研等资格。
第五条 高水平办依据《协议书》和《中南大学体育运动队管理条例》,每年对运动员入校后的训练与竞赛评估一次(6月底完成),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结果与运动员的加分、奖励及推免保研等直接挂钩。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体育教研部、人民武装部。
体育教研部、人民武装部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