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研部党务公开实施办法

时间:2016-07-21 11:30:47 作者: 点击:

(2016年7月20日党总支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教研部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党务公开,是指依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通过一定形式将教研部内有关党内事务向党员、群众公开的制度。

第二条 党务公开遵循的原则

1.依法依规,科学规范。按照有关法律和党内法规,明确党务公开的事项;同时,按照法规监督党务公开的全过程,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和保障党员与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统筹兼顾,服务发展。党务公开工作应与党员、群众的要求相结合,与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等相结合,与部务公开相结合,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服务于教研部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第三条 成立教研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总支委员任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和执行教研部党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总支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情况;党总支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学校及教研部党务工作重要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进展等情况。

2.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总支及党支部机构设置、换届、选举及考核评优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发展党员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3.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情况;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决定等情况。

4.教研部内聘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包括:干部的推荐、竞聘、考察、任用等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情况;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和干部等情况。

6.联系服务师生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师生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师生群众解决教学、科研、学习、生活困难,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师生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等情况。

7.统战及群团工作情况。包括: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党派干部培养、推荐、选拔;群团组织奖惩;部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团组织干部选任、集体和个人评优评先;教师大会提案落实,工会经费使用等情况。

8.依党员、群众申请,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 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在教研部内部网站上开设党务公开栏目公开有关事项。

2.召开相关会议通报党务工作情况。  

3.以文件、党务公开手册、简报、通报等形式公开党内事务。 根据具体情况,几种形式可交叉使用。

4.在教研部公告栏内公开党内事务。

第六条 党务公开的主要程序

党务公开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审定——第一责任人审签——向党员(群众)公开——登记建档”的程序实施。  

第七条 党务公开的范围

结合实际,党务公开的范围确定为教研部党总支和所属各支部,公开的对象分别为教研部和各支部的全体党员、全体干部、全体师生。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第八条 党务公开的时限

可根据公开内容,分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其中:  

1.定期公开的内容主要指组织机构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党员年度评议考核以及党建工作计划部署等党组织的有关日常性工作。公开时间一般为年初、年中和年末。

2.逐段公开的内容主要指党组织工作目标进展情况以及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等。公开时间根据公开内容情况确定,一般为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立即公开。

3.随时公开的内容主要指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相关内容、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和各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有关工作,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临时性工作内容等。

第九条 党务公开目录的编制

召开专题会议,教研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支部书记参加,研究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研部党务公开目录。其中,各党支部的党务公开事项由支部按照党总支的总体要求自主制定,报教研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教研部党务公开目录附后)

第十条 意见收集和反馈

党总支要认真收集各支部和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整理归类,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将处理或整改情况向提出意见的支部和党员反馈,必要时再次公开。同时,对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及反馈情况要认真登记,详细记载。

第十一条 严格考核机制

党总支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内容,作为评选党建工作先进的重要依据。党总支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对不按规定公开和公开工作走过场、敷衍塞责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 归档管理

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和相关资料,待公开结束后,由党总支干事负责进行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并认真做好管理与利用工作。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教研部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由教研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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