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9〕8号)和《关于修改<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教研部实际,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工作组)。工作组由单位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教研部党政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竞赛工作的部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科专家、教授组成。
组 长:廖 耘 李顺求
副组长:易国忠 王玉辉 林劲杨
组 员:李 忠 夏君玫 胡剑宏 李亚俊 尹碧昌
秘 书:汤 林 周 界
二、推荐名额
专业指标为6人。
三、推荐原则
1.推荐对象为我部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1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体育艺术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活动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特色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的考核,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最高分,各类情况均不再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具体要求参看学校《2022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价遴选成绩指导意见》。
四、推荐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必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4.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选择条件
满足必备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入围申请推荐资格:
1.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专业排名(以下简称“专业排名”)前25%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
2.获得学科竞赛(含“挑战杯”)推免资格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50%”。
3.退役复学学生在学业第七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学期,服役年限除外)时,要求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60%;在服役期间获得“优秀义务兵”、“四有士兵”称号或荣立三等功或团级(含)以上单位嘉奖(荣誉称号),要求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80%”。
4.社会工作类推免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思想过硬;热心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经历丰富且能力突出;有志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成绩排名前30%(懂“双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给予特殊倾斜)。
5.支教团推免要求学生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等;有校、院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专业排名前40%者。
6.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者,或在其他方面有优秀事迹和突出成绩,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并被社会公认者,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三)补充说明:
1. 推免生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成绩合格(除以下第2点中(1)所述情况外),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6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2.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有关成绩问题的说明如下:
(1)受疫情影响,2020-2021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推迟,有该学期课程缓考或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在推荐时暂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2)成绩审核以9月10日教务管理系统中“成绩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学生名单”里的加权平均分和专业排名为准。依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17]41号)中成绩评定规则,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计算加权平均分,并进行专业排序,不及格课程按原始成绩中的最高分计入排名。
(3)对于存在第(1)点情况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如果在推荐工作结束前补考成绩不及格,则推免资格无效;如果在推荐工作结束后补考成绩不及格,则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综合素质加分
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其学业成绩的基础上按《体育教研部推荐运动训练专业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生资格综合素质考核的方案(试行)》(附件1)加分后进行综合排名,由高至低确定推免资格。
六、推荐程序
1.9月13日11:00前,成立体育教研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并公布学校推免生相关文件和体育教研部实施细则。
2.9月12日-14日,体育教研部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入围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加分,并对入围学生进行排名。
3.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于9月15日起在本单位张榜公示10天,相关材料报本科生院,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
七、其他事项
1.支教团推免生可按规定保留一年入学资格。
2.学生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推免资格,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3.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 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网址为http://gra.csu.edu.cn/yjsy/ ,咨询电话为0731-8887 6806。
5.其它未尽事项以学校2021年9月11日相关通知为准,本细则由体育教研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