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名称:2015年中南大学首届体育舞蹈比赛
二、承办单位:体育舞蹈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5年 5月中下旬
四、比赛地点:中南大学本部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各二级学院(含本科生、研究生)
六、竞赛项目:
团体舞:舞种不限,但不少于两个
七、参加办法:
(一)以学院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每院限报1个代表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每队运动员不少于6对(12人),不超过12对(24人)。
(二)团体舞比赛各代表队限报1队,每队不少于6对运动员,限男女为舞伴,不允许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
(三)报名会结束后,各队参赛运动员名单不再更换。确因伤病不能参赛的运动员,需提交有代表团团长签名的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伤病诊断证明。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全国大学生体育舞蹈竞赛评分规则》。
(二)团体舞比赛执行以下规定:
1、编排要求:参赛运动员至少6对;音乐时间控制在四分至四分三十秒之间,否则,每差10秒及以内扣0.5分;任选2个(含)以上拉丁舞、交谊舞舞种进行成套动作的编排;动作整齐、风格明显、队形变化及编排新颖独特、表演自然热情;服装式样及色彩自定,必须穿着舞鞋。
2、交谊舞和拉丁舞两系列不分开评分录取名次。
3、音乐自备。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前8名,不足8对(队)则按实际参赛数录取;
(二)奖励
向获得团体总分前8名的单位颁发奖杯及证书;
十、报名规则
(一)各参赛单位应遵照《2015年中南大学首届体育舞蹈大赛竞赛规章》的要求,于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在新校鸟巢体育场107教室参与报名会议。
(二)参加报名会议需携带《团体舞参赛运动员报名表》(打印件)开幕式入场解说词一份(50字以内,打印件)
(三)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可按学校规定加课外研学学分。
十一、仲裁委员、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二、经费
(一)比赛费用各参赛代表队自理。
(二)裁判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十三、其他
运动员参赛服装、舞鞋由各代表队统一自备,必须符合体育舞蹈《竞赛规则》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允许上场比赛。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南大学体育舞蹈协会。
十六、报名联系人
中南大学体育舞蹈协会指导老师 陈老师 13607310915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