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学校聘为教师岗位,年龄在35 周岁以下(含35 周岁)的青年教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承担助教工作:
1、来校不满一周年的;
2、职称为助教的。
二、助教的工作职责及任务
1、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熟悉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规章制度;
2、了解助教的课程在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及难点,熟悉教学的基本要求;
3、协助指导教师准备教学资料,随堂听课,承担与课程相关的讨论课、习题课的组织与管理,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期中、期末考试或阶段考核的组织和试卷评阅工作,辅助指导教师进行课程相关的实践教学内容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4、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课程要求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及制作多媒体课件,课前与指导教师沟通试教内容、要点及主要教学方法,课后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改进不足。
三、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要求
1、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
四、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及任务
1、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并基本把握各教学环节以及教学基本要求,学习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规章制度;
2、指导青年教师掌握助教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及难点,明确该课程在培养计划中的作用;
3、指导青年教师结合课程的内容、特点,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与手段,鼓励并指导青年教师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4、检查青年教师的教案、备课、讲课、批改作业、指导实习等教学环节;
5、在青年教师讲授部分课程内容时随堂听课,做好听课记录,课后进行评议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