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文明有序的上课氛围,培养既有知识、又有良好道德修养的高素质人才,就课堂教学纪律制定如下规定:
1、学生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学生上课时需带好所上课程的书本和笔,不得穿背心、短裤(体育课有规定的除外)、拖鞋(机房、语音室除外),坐姿要端正,不准随意走动,不准随意离开教室。
3、师生进入教室前需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为静音、震动模式,上课期间,不能玩弄手机或其他相关的电子设备,更不许接、打电话。
4、教师要准时上、下课,严禁迟到,或提前下课。实行提前2分钟侯课制。教师授课时要为人师表,及时整顿课堂教学秩序。对于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教师要敢于管理。
5、上课要遵守课堂秩序,专心听讲,不打瞌睡、不喧哗、不看小说、杂志等课外书籍,严禁在课堂内玩游戏。
6、下课铃声没响之前,学生不准在教室外干扰教室内的正常教学,更严禁以扣击教室门等无礼方式迫使教师提前下课。
7、学生因故不能上课,应按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论处。
8、杜绝学生找人替课现象,一经发现,学院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
9、如果学生在上课期间不遵守课堂纪律,课外不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经老师提醒仍不改正,教师可在教学日志上登记该生姓名及违纪情况。
10、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随意涂写刻画,不许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废物,保持教室清洁卫生,爱护教室内教学设施。
为了准确了解我校学生学习状况,促进学校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不断提高课堂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到课率计算办法
到课率=(实到人数+请假人数)/应到人数×100%
其中:实到人数指教务处或教学单位清点人数时的实际到课学生数;请假人数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正式请假手续的学生数;应到人数指减去了休学学生数的在校在籍学生数。
到课率等级评定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达标 |
|
大一 |
95%以上(含95%) |
90%以上(含90%) |
85%以上(含85%) |
85%以下 |
大二 |
95%以上(含95%) |
90%以上(含90%) |
85%以上(含85%) |
85%以下 |
大三 |
90%以上(含90%) |
85%以上(含85%) |
75%以上(含75%) |
75%以下 |
大四 |
85%以上(含85%) |
80%以上(含80%) |
70%以上(含70%) |
70%以下 |
三、检查方式
(一)任课老师和班级学习委员自查
1、任课教师根据所授班级实际到课人数和班级学习委员当堂提供的请假和旷课学生名单,如实填写“学院班级到课率记录表”(以下简称“到课率记录表”),并做好平时成绩考勤栏的记载;
2、班级学习委员每天将当日的“到课率记录表”和旷课学生名单交至本班班导;
3、班导每天汇总“到课率记录表”,签字确认后交学工办;每周对本班旷课学生名单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将旷课节次达到违纪处理的学生名单报至学工办;
4、学工办每天汇总整理本学院“到课率记录表”,并录入到课率系统,不得漏录、少录、错录;
(二)院学习部抽查
1、院学习部每周进行2次考勤,对各班级课率和旷课学生名单统计及上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月初汇总报学工办;
2、学工办每周对到课率抽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在全院进行通报;
3、对于到课率不达标的班级将加大抽查频率,进行跟踪追查。
4、根据《中南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每月对旷课节次达到违纪处理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报学工办下文通报,通报文件需在院内张贴公示;
四、奖罚措施
学习部抽查数据直接与到课率各级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课时津贴、年终考核、评优评先及职称评定等挂钩,同时对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相关责任人参照计分办法计负分。
(一)各班级、课堂到课率达到优秀标准的,对相关班导师、任课教师、辅导员进行例会通报表扬;
(二)各班级周平均到课率不达标的,相关责任人记负1分;
(三)课堂每节次到课率不达标的,相关教师、班导师、辅导员记负1分,一周内不累计扣分;
(四)、每学期到课率存在6次及6次以上不达标的班级班导、任课老师、辅导员,不参与本年度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六)学习部抽查到的班级到课率与任课老师和学习委员自查到课率差异值超过15%的班级,必须给出情况说明,并给相关教师、班导师、辅导员记负1分;
(七)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遵守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组织发展、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