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研部评优实施办法

时间:2017-12-16 00:38:41 作者: 点击:

一、先进班集体条件

(一)符合优良班风达标A 类标准;

(二)能积极参加“创先进集体”活动的全过程。(详见《中南大学“先进班集体”创建办法》)。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在各项政治活动中观点正确,态度端正;学年德育素质测评成绩达85分以上;

2.获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学年宿舍卫生评比成绩良好以上;

4.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晨练,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体育素质测评成绩达70 分(或中等)以上;

5.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创新。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优秀学生第1、3、4、5 项条件;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作风踏实,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在社会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

(三)优秀学生标兵

1.符合优秀学生第1、3、4、5 项条件;

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异,全学年学业平均绩点达3.5分以上;

3.个人表现优异,在学生中能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办法、范围及比例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评选与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结合进行。各班通过班组评议,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提出预选名单交学院审查,由学院学生工作办确定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其中优秀学生标兵采取公开答辩方式,进行差额评选确定。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是在各班申请并参加“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审查、推荐,报学生工作处审核,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差额评选确定。

(三)符合评选条件,“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0%评定,“优秀学生”,按学生人数的12%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优秀学生标兵”按学生人数的   1%评定。

中南大学体育教研部

2014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