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器械健身房使用和管理条例

时间:2018-07-19 16:35:21 作者: 点击:

为保证我校体育教学、训练、群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器械健身房的安全、卫生工作,延长场地设施的使用年限,保证场地的合理使用,加强设施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一、本馆主要供教学、训练、群体活动使用,不对外开放。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场活动,以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

二、各教学班级严格按照体育部的统一安排进馆上课或训练,不得私自带学生进馆上课或进行其它活动。

三、入馆前请在门口处更换干净的浅色鞋底运动鞋,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足球鞋、钉鞋者入内。

四、严禁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用脚蹬踏墙面。爱护馆内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五、上课或锻炼结束后,将使用的健身器械归类,摆放整齐。严禁在器械健美馆追逐打闹。

六、器械房内的重器械必须在有人保护的情况下进行练习。

七、安全、节约用电。上课或锻炼结束后,关闭器械电源,人走灯灭。

八、未经体育教学部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场馆。

中南大学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