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运动员训练竞赛和文化学习管理办法

时间:2018-07-21 00:29:07 作者: 点击:

在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并严格遵循我国高等教育规律和运动训练竞赛规律的前提下,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生高水平运动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是普通全日制大学生的组成部分,既不完全等同于普通全日制大学生,也不同于普通体育院系的大学生运动员。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目标:专业文化成绩合格,运动竞赛水平优秀。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基本任务:(一)努力学习专业文化知识,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二)刻苦训练,积极比赛,具备较高的竞技水平;(三)加强自身管理,严格要求,积极上进,形成良好的学习(训练)习惯。

高水平运动员在规定年限内,应完成所学专业文化课程学习;凡能够完成所学专业规定的总学分,可准予毕业;否则,不予毕业。

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必须保证参加校运动队训练,完成学校比赛任务。违约或擅自离队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根据运动队发展的实际状况,经主教练签字审批后,运动员方可停训。训练、比赛不得无故缺席,否则作旷课论处。

文化课程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否则作旷课论处。迟到三次者,记旷课一次;旷课三次者,该门文化课程重修。

旷训(运动训练竞赛)三次或旷课(文化课程学习)三次者,该学年全部文化课程均不予加分。

对于平时训练不认真、比赛作风不好的高水平运动员,中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公室有权降低其加分档次,甚至不予加分。

高水平运动员请假(训练竞赛、文化学习)必须由中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公室审批,请假报告必须加盖体育教研部(射击加盖人民武装部)和运动员所在二级学院公章。

本办法只适用于中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本办法解释权在中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公室;本办法自发布之日(2016-05-10)起施行。


体育教研部、人民武装部

                      2016年5月10日


附件1:中南大学新入校运动员责任协议书.docx  已下载
附件2:中南大学运动队教练员竞聘申报表.docx  已下载
附件3:中南大学运动队教练员上岗责任承诺书.docx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