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运动队教练员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教练员
二、考核细则:见表1
表1 运动队教练员工作规范考核表
考核内容 |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训练计划 |
1、认真制定年度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 2、认真撰写比赛总结和学期总结。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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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常规 |
1、不准私自调课、换课和停课。 2、按时到达训练场地,不迟到、早退。 3、做好训练课运动员考勤登记。 4、训练课须着运动服装规定。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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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收集、汇总 |
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收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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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管理 |
1、按要求做好运动员体育单项奖学金和文化课加分申报。 2、按要求做好运动员体育成绩评定和登记 赛前做好运动员参赛注册。 3、做好运动员训练器材申领、训练津贴费、比赛奖励费等各类费用报销。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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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成绩 |
运动队比赛成绩考核表。见表2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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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一)训练计划(20分)
1、每学期第三周前上交本学期训练计划,未交训练计划者扣除10分;不按时交训练计划者扣3分。
2、每周星期一上午将周训练计划交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公室,未定周训练计划者,每次扣3分;未按时交训练计划者,每次扣1分。
(二)训练常规(20分)
1、未经同意,私自调课、换课、停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2、未按时到达训练场地,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5分;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教学事故处理。
4、教练员负责登记学生考勤,训练课未带点名册,每次扣2分。
5、不符训练课着装规定,每次扣5分。
(三)资料收集与汇总(10分)
1、比赛结束,应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比赛总结等上交,未交,每项扣5分;不按时上交计划,每项扣2分。
2、学期结束,应按时交训练总结,未交者训练总结者扣5分;不按时上交训练总结者扣2分。
(四)运动员管理工作(20分)
1、未按要求做好运动员体育单项奖学金、文化课加分申报,每项扣5分。
2、未按要求做好运动员体育课成绩评定和登记,扣5分。
3、未按要求做好运动员训练器材申领、训练津贴费、比赛奖励费以及比赛期间费用的报销,扣5分。
4、赛前做好运动员参赛注册工作。未完成,扣5分。
(五)比赛成绩(30分)
表2
分值 |
成绩 |
30分 25分 20分 15分 |
全国大学生比赛第1名 全国大学生比赛第2-3名 全国大学生比赛第4-6名 湖南省大学生比赛第1名 全国大学生比赛第7-8名 湖南省大学生比赛第2-3名 |
三、参加考核人员:
具体实施由体育部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公室、教学管理委员会、督导组、教学质量管理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