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运动队教练员工作考核办法

时间:2018-07-21 00:15:21 作者: 点击:

中南大学运动队教练员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教练员

二、考核细则:见表1

表1  运动队教练员工作规范考核表

考核内容

考 核 标 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训练计划

1、认真制定年度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

2、认真撰写比赛总结和学期总结。

20分



训练常规

1、不准私自调课、换课和停课。

2、按时到达训练场地,不迟到、早退。

3、做好训练课运动员考勤登记。

4、训练课须着运动服装规定。

20分



资料收集、汇总

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收集。

10分



运动员管理

1、按要求做好运动员体育单项奖学金和文化课加分申报。

2、按要求做好运动员体育成绩评定和登记

赛前做好运动员参赛注册。

3、做好运动员训练器材申领、训练津贴费、比赛奖励费等各类费用报销。

20分



比赛成绩

运动队比赛成绩考核表。见表2

30分



合计

100



(一)训练计划(20分)

1、每学期第三周前上交本学期训练计划,未交训练计划者扣除10分;不按时交训练计划者扣3分。

2、每周星期一上午将周训练计划交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公室,未定周训练计划者,每次扣3分;未按时交训练计划者,每次扣1分。

(二)训练常规(20分)

1、未经同意,私自调课、换课、停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2、未按时到达训练场地,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5分;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教学事故处理。

4、教练员负责登记学生考勤,训练课未带点名册,每次扣2分。

5、不符训练课着装规定,每次扣5分。

(三)资料收集与汇总(10分)

1、比赛结束,应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比赛总结等上交,未交,每项扣5分;不按时上交计划,每项扣2分。

2、学期结束,应按时交训练总结,未交者训练总结者扣5分;不按时上交训练总结者扣2分。

(四)运动员管理工作(20分)

1、未按要求做好运动员体育单项奖学金、文化课加分申报,每项扣5分。

2、未按要求做好运动员体育课成绩评定和登记,扣5分。

3、未按要求做好运动员训练器材申领、训练津贴费、比赛奖励费以及比赛期间费用的报销,扣5分。

4、赛前做好运动员参赛注册工作。未完成,扣5分。

(五)比赛成绩(30分)

表2

分值

成绩

30分

25分

20分

15分

全国大学生比赛第1名

全国大学生比赛第2-3名  

全国大学生比赛第4-6名  

湖南省大学生比赛第1名

全国大学生比赛第7-8名  

湖南省大学生比赛第2-3名



三、参加考核人员:

具体实施由体育部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公室、教学管理委员会、督导组、教学质量管理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