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研部教学管理条例

时间:2018-07-17 21:21:16 作者: 点击: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中南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提高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学质量,根据《中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订《中南大学体育教研部教学管理条例》。

一、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是根据学科内容及其体系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编写的教学指导文件,它是编写教材和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准则。

2、体育教研部课程教学大纲应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由各教研室组织各课程主讲教师按照一定的格式制订相应的教学大纲,并经教研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3、教学大纲通常由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基本要求、教学内容及其重点、难点、课时分配、课程考核标准等部分组成。

4、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教研室和教师应做到:

(1)正确领会和掌握所任课程教学大纲的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

(2)按照大纲进行教学,各方面达到大纲的要求。

(3)以教学大纲为标准,检查教学工作,考核学生学业成绩。

(4)教学大纲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调整或增加教学内容时,教研室应在开课前一学期提出具体的调整意见,经教研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二、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必修课)工作量安排

为保证顺利完成本科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教研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需要,对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制定相应的标准,要求各教研室遵照执行,教研部领导及高水平队教练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标准适当降低。

2、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应该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安排,认真钻研教材教法,写好教案。

(2)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提前10分钟做好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课中应采用可靠的教学措施,防止运动伤害事故。课后教师必须安排学生将器材归还,以免丢失。

(3)体育教学要采用行之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正确示范、精讲多练,突出动作的重点、难点和掌握技术的方法。每堂课要有适宜的运动负荷,教会学生科学地从事体育锻炼的方法、培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和终身体育意识。

(4) 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和各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考核标准,不得任意降低或提高。对伤、病学生和例假期女生,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安排活动、见习或病假休息。

(5) 加强对体育委员和体育骨干的培训,教会他们掌握整队集合和有关队列条例、示范动作和保护方法,以带动全班的上课热情。

(6)教师要认真倾听学生锻炼后的自我感觉和对教学的意见,做好课后教学小结,以便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对学生测试的有关数据,要进行认真积累和统计分析,总结教学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体育锻炼的安全教育,并按照学生的心理特点,坚持正面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爱护关心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教师应以身作则,讲究师德师风,一般情况下,上课时必须着装运动服和运动鞋,按时上下课,不得擅自停课和调课。

(9)各学期有理论考试的课程的试题和标准答案(包括电子档)交教学干事存档;

(10)每学期期末,将任课班级学生考勤记录及原始成绩复印件交教学干事存档备查,原始成绩本人保留5年以上。

三、教师请假

教师因公、因事、因病、婚假、产假、丧假等不能上课,均须向教研室主任提前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同意并报教研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教学干事处存档方为有效。特殊原因不能提前书面请假时,必须在销假后一周内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1、准假权限:教研室准假权限为一周(五个工作日),教研部准假权限为两周(十个工作日),超过以上时间须向学校人事部门请假。

2、请假类别划分及实施办法:

(1)公假:由体育教研部指派的出差、带队比赛、裁判工作、临时性的应急工作或会议。

办法: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教研室主任安排代课教师,请公假教师不扣学时工作量,其代课教师计入1.5倍工作量。

(2)法定假:按照学校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认可的具有相关证明的婚假、产假、病假、丧假等请假。

办法:由教研室安排代课教师,其学时工作量计入代课教师学时工作量。

(3)事假:由于个人原因或非公事 (含非体育教研部指派的裁判工作)不能上课而请假。

办法:本人报教研室同意后,由教研室安排代课教师,并扣除请假教师1.5倍工作量给代课教师。

(4) 教师因事或因病长期不能上课的,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处理。



四、教学工作量计算

1、本科公共体育必修课、运训专业课、文化素质选修课、体质测试工作量、研究生教学学时均按照学校下拨实际工作量计算;

2、体质测试工作量的1/6为前期准备、数据录入、仪器数据导出、整理上报及数据分析等等的工作量,其余5/6应包括体育课外辅导工作量在内;

3、辅导研究生的导师,根据学校规定按每毕业1人10学时的标准计算工作量。

五、学生成绩

体育成绩是学生通过体育课学习,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习时数,经考试所取得的学科综合成绩、其内容应包括:体育课考勤、课堂表现、技评考查、体育知识考试、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

1、体育成绩的计算

根据公共体育课教学汁划的要求和我校体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我校体育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1) 低年级体育成绩=体育课考勤、课堂表现(A%) +运动项目考查(B%) +运动项目技评考试(C%) +体质健康测试(D%);

(2)高年级体育成绩=体质课外测试成绩。

以上各项在体育成绩中的所占比例,由体育教研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制定。

2、不及格的界定

(1)按上述公式计算,体育成绩考试得分低于60分。

(2)一学期缺课累计达该课学期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3)如国家教育部有其他规定,按照规定执行。

体育课成绩不及格者,按照学校规定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者进行重修,补考、重修由学校本科生院统一安排。

3、缓考

体育考试的缓考是指学生暂时因病、因伤、因生理原因不能进行身体活动或身体活动受限时,而暂缓正常考试的一种特殊情况。确需缓考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缓考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学校本科生院或所在校区教务办审查、批准。

4、缺考

无正当理由而不参加学校和体育教研部统一安排的体育考试者,均视为缺考。缺考者体育补考、重修安排由学校本科生院按照规定执行。

5、考试作弊

在体育考试中,替考、请人替考及投机取巧等行为均视为作弊。作弊者成绩记零分,同时按学校《中南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允许参加正常补考,课程必须重修”。

6、保健体育课

学生因长期患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不能参加正常公共体育课学习,可安排参加保健体育课学习。需要上保健体育课的学生随所在班级上课,任课教师可视其身体情况适当降低对其的要求,有些身体受限的运动项目可免修。安排参加保健体育课学习不是免修体育课,上保健体育课的学生也要按要求参加体育考试,取得保健体育课成绩。其考试项目、要求、标准视学生具体情况而定。

六、新开课程

1、新开课程须为教研部以往未开设课程,其核心内容不得与已有课程内容重复。

2、新课程审定的原则

(1)必要性:课程符合本科培养目标,能够优化学生知识结构;

(2)新颖性:课程内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和本课程涉及的最新成就;

(3)系统性:课程内容相对稳定,体系完整,不是现有课程简单的更名、分解或补充;

(4)可行性:教师具有承担本课程的教学与研究能力,教学组织科学、合理。

3、申报条件

(1) 新开课的教师必须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熟悉并完全掌握新开课程内容,且已通过教研室组织的试讲。鼓励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新开课。

(2)新开课程必须有完备的教学大纲,内容包括各主要教学环节,选用教材应为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等,暂时没有相应教材的新设课程,可用自编讲义,但必须经教研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

(3) 新开课程教案至少已完成1/3以上。

(4) 新开课教师应保证课程至少能连续开出三年。

4、申报程序

(1)教师申请

开课教师填写《教研部新开课申请表》,同时于拟开课前一学期的第七周前提交教学大纲及教案(一份纸质和电子版)报所在教研室,凡未按时申报或申报后未批准的新开课程一律不能开课。

(2)教研部审批

教研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上述“新开课程申报条件”审核、签字同意后,教学办统一于拟开课前一学期的第八周前将以上材料报学校本科生院审批。

(3)学校审批

新开课程由学校本科生院批准后,由教学办公室通知任课教师本人填写教学任务书,并经本人签字,同时做好下一学期开课准备。

5、新开课程的管理

(1)各教研室要加强新开课程的过程管理,强化质量监控。

(2)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总结,所属教研室应将该课程教学效果等情况报教研部,签署意见后报本科生院。

(3)新开课程不受学生喜爱,开课后连续两次未达到课程选课人数要求的,取消其教学任务。

(4)无特殊原因,课程在一学年中无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取消其教学任务。

(5)不能与时俱进,学生评价效果不理想,经学校督导专家组或教研部督导委员会核实的新开课程,报学校本科生院取消其教学任务。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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