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三对三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时间:2015-06-03 15:20:31 作者: 点击:

一、主办、承办、推广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篮球协会  

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各省(区、市)体育局管理中心、篮球协会  

推广单位:待定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2015年5月中至6月底,联赛第一阶段,省级预赛及省级决赛。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福建、深圳、河南、湖北、湖南、陕西、重庆、四川、云南。  

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在本单位地级市设立2-5个分赛区进行预选赛,然后再进行省级决赛。比赛采用赛会制在周末进行。  

(二)2015年6月底至7月底,第二阶段,大区赛。  

1.华北赛区:比赛地点,北京,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  

2.东北赛区:比赛地点,沈阳,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3.华东赛区:比赛地点,南京,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4.华中赛区:比赛地点,郑州,包括河南、湖北、湖南、陕西;  

5.华南赛区:比赛地点,深圳龙岗,包括广东、福建、深圳;  

6.西部赛区:比赛地点,成都,包括重庆、四川、云南。  

(三)2015年8月1、2日,第三阶段,全国总决赛。  

比赛地点,上海。  

三、参赛对象及组队、报名办法

(一)参赛对象及组别设置  

1、男子组比赛,设两个年龄组。  

(1)男子青少年组(17岁以下),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各省市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分组,如17岁以下组、13-15岁组等,但大区赛和全国总决赛仍然只设置一个17岁以下组。  

(2)男子公开组(18-45岁)。即1997年12月31日至1970年1月1日之间出生的。各省市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分组,但大区赛和全国总决赛只设置一个公开组。  

2、女子组比赛。省级决赛应至少设置一个女子组。省级决赛女子组队伍不少于8支;省级决赛也可设17岁以下和公开组两个组,参赛队伍数量每组不少于4支。  

3、参赛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上限不超过45岁,各赛区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年龄段下限。报名及参赛时持二代身份证。解放军官兵可持军官证报名参加公开组比赛。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及大中学校篮球队队员可以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允许外籍人士持工作或学习签证护照(签证有效期不能早于2015年8月底)报名参加公开组比赛,但每支参赛队仅允许1名外籍人士报名。  

4、参赛资格特殊规定:大区赛(含)以下级别的赛事,不允许在中国篮协注册的专业运动员参赛。全国总决赛将设置专业组并特别邀请各职业俱乐部的运动员参加。  

专业俱乐部包括:北京首钢、辽宁衡业、青岛双星、广东宏远、吉林东北虎、山西汾酒、浙江广厦、东莞新世纪、新疆广汇、佛山龙狮、上海大鲨鱼、山东高速、天津荣钢、江苏南钢、浙江稠州、福建浔兴、江苏同曦、四川金强、八一富邦、重庆翶龙。以上俱乐部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派队参赛,则从其他职业俱乐部中增补。  

(二)组队办法  

参赛者均可自由组队,每支参赛队由4名队员组成,每队只允许报1名教练员或领队(仅限报1人),公开组也可不报教练员或领队,但U17组必须报教练员或领队且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每名参赛者在全国范围内只允许在某一个赛区的一支参赛队报名,不得重复报名,不得冒名顶替。否则,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所在队伍的比赛资格。  

全国总决赛专业俱乐部队组队办法相同。专业组将单独编组进行比赛,决赛阶段再安排专业组与公开组进行对抗赛。  

(三)报名办法  

参赛者持二代身份证到各赛区指定报名点报名,或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待确定后通知)。报名时无需交纳报名费。比赛开始前,按照当地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核对参赛者身份及相关信息。以全队的形式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比赛开始以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替换申请。报名确认后,参赛队未经当地组委会批准,擅自替换,将取消全队比赛资格。  

参赛球员报名前必须办理相关网上注册手续,完善个人参赛信息。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各省级赛组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注册相关事宜。这里所指的注册仅仅限于三对三篮球联赛的注册,是为运动员在数据库中获得一个身份认证以便于查询和获得相关数据信息,与升学、就业无任何关联。  

2015年,省级决赛及以上级别比赛必须采用FIBA3x3竞赛软件EVENTMAKER或联赛统一指定的竞赛软件组织竞赛。各相关省市必须掌握此软件使用方法,主办单位将在赛前组织相关培训。  

四、竞赛办法

(一)省级赛  

各省(区、市)体育局管理中心(篮球协会等)与主办单位签订承办协议后成为各省级赛承办单位,在5月下旬至6月下旬期间自行组织省级赛(包括省级预赛和省级决赛)。原则上6月21日前,省级决赛结束。各省市承办单位可根据本规程制定本单位内部的竞赛规程,但不得违背联赛总规程原则。  

比赛原则上采用分组(抽签决定)循环和交叉淘汰的形式。预赛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至少4个队一组)保证每参赛队报名后至少进行三场比赛。各小组第一获得出线权,然后采用交叉淘汰的方式进行决赛阶段的比赛。  

比赛要安排在双休日进行,每站(分赛区)比赛(包括省级决赛)原则上在一个周末完成。  

省级赛决赛,建议安排在公开场地(室内室外均可),以城市广场(商城)、体育中心/公园为佳,除特殊情况外,不安排在体育馆内举行。预赛阶段可利用大中学校的固有场地,注意做好宣传工作。  

(二)大区赛和全国总决赛,赛制安排与省级赛类似,原则上也安排在一个周末完成。各大区赛的具体时间根据各省级赛完成的时间另行商定后通知。  

(三)优胜队晋级  

省级决赛各组选派不少于10支优胜球队(须从16强中产生)参加大区赛;大区赛承办单位,有义务视具体情况从参加省级赛的队伍中补充部分参赛队参加大区赛小组预赛,具体球队数量安排另行协商。  

大区赛各组冠亚军球队,有资格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单项赛  

大区赛、全国总决赛将设置个人单项赛,即三分球比赛和扣篮比赛。省级赛由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个人单项赛,自行设置的个人单项赛奖品由赛区自行解决。  

五、保险  

加强赛事安全保障工作,规避赛事风险事故,参赛运动员(包含领队和教练员)参赛前需统一向组委会缴纳20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此保险由组委会统一购买,具体的保险责任和免责内容按照投保时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六、免责声明

各参赛队领队必须如实签署“免责声明”、各运动员本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承诺在比赛期间尊重和遵守联赛相关规则和规定,公平竞赛,声明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情况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七、奖励  

(一)获得参加国际赛事机会  

全国总决赛男子组总冠军球队可获得参加当年国际篮联大师赛北京站比赛机会,参赛费用由主办单位负担;  

全国总决赛获男子公开组、专业组和女子组前三名的球队或优秀球员,可获得参加国家三人篮球队集训和选拔赛的机会;U17组(含女子组U17队)优胜球队或优秀球员,可参加第二年U18亚洲或世界锦标赛选拔赛或国家队集训选拔的机会。  

(二)物质奖励  

1、全国总决赛各组(女子组待定)前三名的队伍,除颁发奖杯和奖牌外,还将分别获得贰万元、壹万元、伍千元奖金;获得个人单项赛冠军得主,将获得两千元奖金和赞助商提供的产品奖励。  

2、大区赛各组的冠亚军球队,将获得参加全国总决赛机会,并获得耐克全套比赛装备(服、鞋、包等);大区赛各组前六名球队及个人单项赛冠军得主,将获得荣誉证书和赛区提供的物质奖励。  

3、省级赛冠军球队和个人单项赛冠军得主,将获得耐克提供的产品奖励;省级赛各组别(女子组待定)前十名的队伍,将获得参加大区赛机会,将获得耐克提供的比赛服装。  

4、省级决赛男子各组16强和女子组8强的球队,将获得耐克比赛服1套。  

八、其他规定

(一)球队名称。  

参赛队可自由命名,中英文均可,允许有商业冠名,但不允许以体育休闲类服装和鞋的品牌(中英文及缩写均不允许)命名。参加大区赛及全国总决赛时,如球队名称与联赛赞助商权益不符,应按照联赛要求修改队名。  

球队名称不能超过8个汉字或16个字符。运动队名称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伦理道德及精神文明准则。  

(二)比赛装备。  

1、省级赛,省级决赛16强以下级别的比赛,允许参赛运动员穿着任意品牌比赛服装(含鞋)参赛,无需遮盖品牌标识,但必须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在比赛时穿着分队服(背心、坎肩等)。省级决赛16强的比赛,必须穿着组委会提供的比赛服(不含鞋)。  

2、大区赛,比赛时必须穿着组委会提供的比赛服装,在未提供比赛用鞋的情况下,运动员可以穿着任意品牌运动鞋且无需遮盖标识。  

3、全国总决赛,参赛人员必须在联赛公开场合(包括但不限于开幕式、庆功仪式、系列摄影、促销推广、新闻发布会、广告拍摄时或其他公众亮相等)穿着组委会提供的装备。如有耐克以外其他品牌签约运动员参加活动,必须遮盖标识。  

(三)赛风赛纪保证金。  

大区赛、全国总决赛,男子组(不含女子组、专业组)参赛队,比赛开始前,每队必须交纳“文明参赛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赛会期间,如未出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等问题,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对男子专业组比赛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参照《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九、赛区接待

全国总决赛,由赛区承办单位负责协商、指定酒店,住宿费用由赛区和主办单位共同负担,伙食费参赛队自理;  

大区赛,由赛区承办单位在比赛场地附近商定几家不同档次的协议酒店,运动队自行选择入住,食宿费用均自理;参加大区赛的队伍,各省级赛承办单位应给予各参赛队一定经费补贴,标准待定。  

省级赛,各省级赛承办单位自行规定,但不允许收取参赛队任何费用(保险费除外)。  

十、经费

原则上,各省(区、市)组织队伍的总数应在600至1200队之间,主办单位将根据参赛队伍数量酌定补贴承办经费人民币15万至30万。  

此外,各省级赛承办单位还将获得部分商务推广权益。原则上,每比赛场地不多于两块广告板,允许承办单位从联赛保护类别以外招商。比赛场地之外的横幅、气球、拱门、宣传品等另行申报。  

十一、比赛规则及比赛用球

比赛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三对三篮球规则》,规则解释权归属中国篮协。比赛规则将刊登在中国篮协官方网站和联赛官方网站(待定)。  

省级决赛以上级别的比赛,将统一使用耐克提供的6号比赛用球。  

十二、裁判员安排

省级决赛及以下级别的比赛,裁判员由各省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大区赛、全国总决赛,由主办单位负责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郝云飞